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开发商交房是否合格是不是开发商自己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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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3-12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2014年在河南省濮阳县公园一品购买了一栋房产合同,合同规定是2015年10月31日交房,现在违约达到5个月,在多次维权的情况下无果,在本月10号电话通知可以交房,违约金就赔偿半年物业费(700元左右),按合同走赔偿违约金在7000左右,询问电话通知人员违约金如何解决,他们回答说不知道上面没通知。再次询问达到入房条件了吗?回答是达到了,去现场看了下水电都没通,然后询问物业给了个白条,上面写的是预收水电费500元,想问一下这达到了入住条件了吗?是不是开发商说达到了,我们就应该去交钱收房啊!如果我们不收房就属于违约呢? 是否达到入住条件,我们该问那个部门,能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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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3-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相关情况您可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