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开封的异地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能够开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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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5-04 |
| 咨询内容 | 依据建金〔2014〕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和豫政办〔2015〕48号《lay雷竞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我省异地住房公积金应该能使用,且去年有的地市已经开始,为什么开封的现在不能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其他的地市都能使用,开封的地市和其他的地市不一样吗?还需要我们等多长时间?现在已经影响到很多人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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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5-05 |
| 回复内容 | 您好,在政策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下发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以豫建金管〔2015〕27号、豫建金管〔2015〕32号文件分别予以转发,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建议您直接咨询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电话0371-2399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