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陆浑水库管理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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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5-16 |
| 咨询内容 | 我是原陆浑灌区洛阳地区工程指挥部82年被迫返乡职工,和新中国一起成长,亲身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文革,改革开放,见证了新中国的一穷二白到国富民强。69年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了河南省最大的水利工程陆浑灌区建设。72年3月遵照予革水字【72】154号文件所需248名工人,由民工中选用,在偃师工程指挥部抽调到洛阳地区工程指挥部后勤组做保管,财务会计工作。82年慕名奇妙的按计划外用工清退返乡,在灌区工作13年。 09年到现在我上百次陆浑水库管理局要求审定工龄办理养老,他们以【2009】32号复查意见书说是民工以终结不予受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那有机关事业单位让一个民工做财务会计工作十余年。他们要我拿书面证据,我的档案在管理局这不是明白着不讲道理。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016年经省信访局复核委孟处长审定【这是我上访以来于到的第一位负责任的领导】,我不属于32号复查意见书的执行范围,属于临时工性质,并和水利厅当面协调,按临时工,待遇受理办理养老,他们也同意受理。省劳动厅予劳便字【1996】55号文指出用人单位原长期使用的临时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含十年】,符合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陆浑水库管理局出尔反尔,不实事求是,一会说可以解决,一会说不行证据不足,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工龄没书面证据,不按省信访局的意见执行,又按32号复查意见书说是民工不予办理,难道在一起工作过的几十位同事不是证据。是可忍孰不可忍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由于陆浑水库管理局工作不作为,不实事求是,不秉公执法我的问题多年来得不到解决,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年过花甲,不求政府照顾,只求政府按国家政策解决我应该得到的养老待遇。希望能于到负责任的领导干部。谢谢 肖保欣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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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9-01-04 |
| 回复内容 | 你反映的问题,已交由人事部门进行研究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