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河南省及商丘市县物业费、居民用电收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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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9-08-16 |
| 咨询内容 | 我们是河南省夏邑县易居时代广场业主,夏邑县易居时代广场是地下一层(不知是防空设施还是停车场)地下26层,其中地上1-3层为商业用房,4-26层为居民用房,分东西二个单元,每单元4户二个电梯。我们业主自2017年入住以来,由开发商河南易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有物业公司易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收取物业服务费和电费。前二年物业费是从装修保证金中按每平方1.1元强行扣除,居民用电是按1元/度,2019年4月份后再居民强烈要求下调为每度电0.76元收取。 而易居时代广场是没有绿化、没有健身休闲设施、没有电动车存车棚、没有消防配套设施等等,其保安、保洁均服务不到位,也没有房产证,请问物业公司收取的此项费用是否过高?河南省有没有具体的物业费收费指导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违规高价收费应由哪个部门来查处?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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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9-08-27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游杰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电费标准为0.56元/千瓦时(第一阶梯),合表用户电费标准为0.568元/千瓦时,详细情况可登录我委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ndrc.gov.cn/2019/06-04/796352.html)。从您反映的情况看,您所在的小区应尽快到当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实现电力部门直接供电后,即可执行规定的电价。 二、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小区的物业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您所在小区的物业费,应按照河南省物业条例有关规定。 三、如遇到违反上述政策的行为,请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