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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县城经济房一再违约,物业收费过高
提交时间 2015-07-11
咨询内容 我是清丰县城睦花园(经济适用房东区)一名业主,今年四月份开始交房,但接到房子发现房子的户型与合同的上的户型不一致,前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一再推脱,小区地下室严重漏水,电梯业主还没有入住,发出响声,前去县政府维权,一再推脱,说等通知,至今也没有通知,在濮阳市政府官网留言,他们调查,根本没有解决问题。 物业问题:高昂的物业费我们难以承受,物业费收费标准是:物业费:每平方0.98元,地下室每平方0.45元,车库管理每间每月25元,区内固定车位费50元,电梯电费每月每平方0.2元,公共照明每月每平方0.2元,二次供水五楼以上(含五楼)也要钱,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3元,临时停车费按小时收取,超过4小时5元,电梯维养费(装修期间)1-5楼400 ,5-11楼500元,每平方物业费总共1.38元(不含地下室)物业费比市里的物业费都高,而且比我们县里的小区,和谐花园 业都 越秀 学府大道都高 他们是每平方0.98元全部都包括,我们都是下岗职工,而且这是经济适用房,我们实在难以承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5-07-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将您所要咨询的问题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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