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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大病救助政策咨询
提交时间 2015-03-06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 我是唐河县郭滩镇的一位普通村民,现在浙江省嘉善县打工。2014年3月,我被查出患了骨癌,后来到浙江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做了手术,共花费13万左右。我打工的单位有给我买医保,所以我在嘉善当地报销了部分医药费共4万元左右。因为我的户口在河南唐河县,嘉善当地不能给我进行大病救助。我只有回到唐河县我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大病救助,村、镇两级民政机构都审批通过。但是我到唐河县民政局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报销医疗费是在浙江报的,不是在唐河新农合报销的,所以不能申请唐河县的大病救助。我看病花光了夹李所有的积蓄,还欠了2万多元的债。我手术后不能工作了,庄家活也不能干了,全家5口人全靠我妻子一个人打工支撑,她一个人要养60多岁的婆婆、两个小孩还有我。生活非常困难。我想咨询一下领导,像我这种在外地打工买了医保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像我这种情况就不能申请大病救助呢?我们唐河县民政部门这样做合乎政策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03-16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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