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产业区名称无法和文件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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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5-27 |
| 咨询内容 | 省办领导好,根据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之外的城市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六; (三)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我县有个名称为洛新产业集聚区,该区以工业为主,名称和文件无法对应,未在县城规划区内,该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配件人防工程的标准是百分之几?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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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5-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规划区外的产业集聚区新建民用建筑,按其地上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修建防空地下室,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按规定配建。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