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2016年退役士兵退役金标准
提交时间 2017-10-04
咨询内容 尊敬的河南省民政厅领导: 我叫张森伟,于2000年12月1日在河南郏县应征入伍,2016年12月1日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妻子户口所在地为河南省灵宝市,所以选择异地安置至河南省灵宝市。退役报道时,灵宝市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地方补助的退役金标准为:义务兵两年每年4500元,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并于2017年底结算。 刚才我在省民政厅官网退役士兵政策答疑栏看到:士兵退役金标准为每年4500元。计算标准为: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这与灵宝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所称的标准相差甚远!故烦请相关领导给予相关政策解答,明确2016年退役士兵退役金计算标准及发放标准!另请告知:若实际政策与灵宝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宣称打不符,我将如何维权。 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尽快解答为盼!谢谢! 此致 敬礼 2017年10月4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10-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