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人防工程分地块设置的咨询函
提交时间 2023-05-23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司2021年上半年获取了一块地,称03地块,03地块临北有一块地,称04地块。04地块政府未拆迁,未收储,未出让,我司未获取(出让时间未知)。政府出让03地块时要求03地块和04地块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我司获取03地块后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签批版修建性详细规划上详细列明了03地块经济指标、04地块经济指标,和总经济指标。 我司前期办理人防备案,防办根据修规按照总经济指标核定应配备人防,我司按照总指标设计、备案。 目前04地块未有进展我司也未获取,因近年来疫情及房地产市场影响,现我司为保证03地块顺利竣工联合验收,按时交楼交房,我司拟先行履行03地块配建人防义务,保交楼,保稳定。03地块人防义务履行的同时,04地块人防义务,施工图设计及备案同时进行,待后期04地块政府拆迁、收储、出让后,我司再建设或者人防易地建设费。 其次,为便于物业管理,03地块和04地块建设完毕后,中间设置硬隔离分开物业管理,为保证各个地块战时人员就近掩蔽,也拟调整03地块和04地块分别设置人防工程,实现战时要求。 分开设置的03地块和04地块人防工程,均不少于应配建人防地上建筑面积6%的要求。总体人防面积不少。 现咨询,为保交楼,保稳定,我司人防工程分地块设置调整,可行否? 请领导给意见。感谢! 至此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5-26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04地块与03地块未同时出让的,可按出让03地块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03地块民用建筑应履行的人防义务。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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