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1994年购买的单位房改房到2010年单位要职工必须无条件原价退房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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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07-22 |
| 咨询内容 | 你们好:我是许昌市公路局的一名退休职工,1994年参加购买了单位的房改房,住到2009年单位要拆迁,当时签了拆签58平方的合同。后来又签了10万元的拆迁费。2010年单位领导让我把房改房的收据退给单位。没有办房产证,交钱时80元一平方51平方4080元。退时房子已拆新房已盖到3楼。我后来发现被骗了,信访到市长,交给住建局处理,住建局的处理意见是1994年的房改房必须无条件退房,10万元拆迁费都不应该给我。产权是单位的。我想咨询我1994年购买的房改房住到2009年购买了16年必须无条件退房吗?产权是单位的?我个人没有产权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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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4-07-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1、1994年您参加购买了单位的房改房并签了拆迁费合同,房子是什么时候盖好和入住的请您表述清楚。2、当地住建局给出的处理意见是一句何文件或法规的。3、建议您咨询我厅房产处,电话:0371-68080861。或将相关情况表述详尽以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形式递交或邮寄给我厅,我们将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给您以正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