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办公经费有谁来支付。
提交时间 2016-06-28
咨询内容 我们博爱县是1962年成立的居民委员会,至今为落实工资养老医疗,办公经费,我们该怎么办?博爱县民政局认为我们是黑户,民政局没有备过案,不予支付以上各种费用。民政局认为我们不是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不支付以上各项费用我们现在无法维持正常居委会工作。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6-28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电话:0371-65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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