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办公经费有谁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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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6-28 |
| 咨询内容 | 我们博爱县是1962年成立的居民委员会,至今为落实工资养老医疗,办公经费,我们该怎么办?博爱县民政局认为我们是黑户,民政局没有备过案,不予支付以上各种费用。民政局认为我们不是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不支付以上各项费用我们现在无法维持正常居委会工作。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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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6-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电话:0371-6590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