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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人防面积计算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20-08-27
咨询内容 现有一项目2016年出具人防结建审批手续应建人防面积4300平方米,2017年5月份建设单位设计了4000平方米人防图纸(第一防护单位设计2000平方米;第二防护单位设计2000平方米),现人防工程已经完工,按照要求做竣工面积核验,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实际测绘面积为4100平方米(第一防护单位2000平方米;第二防护单元2100平方米)。省防办出具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实施时间2017年12月份。请问领导,如这样的情况,依据什么来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汽车坡道是否计入人防面积?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9-0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河南省人防办《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2号)实施后的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应按其规定办理。

       2.豫人防〔2017〕142号实施前的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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