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平衡测试收费标准 |
|---|---|
| 提交时间 | 2014-09-29 |
| 咨询内容 | 请问河南省进行水平衡测试有无收费标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
| 回复时间 | 2014-10-11 |
| 回复内容 | 《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的结果应当报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2013年,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政资[2013]12号)第二条规定“用水规模达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取用水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用水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可选择以下三种测试方式:1、委托水平衡测试中介机构测试;2、自行组织测试并委托测试中介机构协助测试;3、具备条件的可自行组织测试。”以上规定只是对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单位范围及测试方式进行了规范,对测试中介机构服务费相关内容未做出具体规范。省级层面目前没有出台相应的收费标准。您可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水管理机构具体咨询当地是否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