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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尊敬的领导,希望我们的网络平台不是虚设的。
提交时间 2016-03-18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 尊敬的领导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小老百姓反应的问题是不是在您的这个留言平台上能解决,本人在濮阳市长的信箱留言有3次的信了,每次都不能解决问题,他们每次发我们反应的问题都下放给濮阳县房产局,每次的回答都是他们解决不了,只能传达,要么说这不是他的事,找其他部门,要么就是你们去法院! 3月12我在市长信箱留言又被下放到县房产局,问了三个问题房产局的工作人员是这样回答的:第一个是我房子的违约金,回答是你们找法院。第二个是房子交房是否开发商说来算,还说找法院,在我再三追问的情况下说房子建委没有验收,达不到交房入住条件,给我的解决方法是要么找法院,要么自己找建委,我想问一下既然知道房地产商不能交房违反了国家规定,就没有国家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情吗?第三个物业收费问题有没有个标准,回答是他不太清楚,让我们自己去房产局的物业部。那么我想问一下如果你们安排的回访人员一个问题都不能解决,给我打这个电话有意思吗? 尊敬的领导,不知道您能不能看到我的留言,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们的网络平台不是虚设的,如果不能为老百姓做事实,那么要这个平台有什么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03-22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我们建议,如您掌握房地产开发商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请您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反映。关于你所述的相关政策问题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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