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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职工医保当月参保无法当月缴费
提交时间 2025-02-21
咨询内容 职工月初入职,根据国家社保规定,员工入职三十日内要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但咨询医保窗口,员工月初入职,当月可以在医保网厅进行参保登记,但当月缴费计划已做,只能参加次月缴费。这样操作用工单位是否涉及违法?据了解,社保网厅当月参保登记时可选择是否补收当月,建议医疗是否可以改改系统,也补收当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2-26
回复内容

问题收悉。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豫医保办〔2023〕77号)等文件规定,职工医保缴费中断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办理补收。相关问题亦可致电0371—69612393—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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