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补办伤残证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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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8-06 |
| 咨询内容 | 我父亲,王景堂,1932年6月14日出生,原籍河南封丘,身份证号:410105193206141616,1955年10月参加工作,原河南省军区服务社干部,1992年8月10日经省军区批准退休,退休安置地点郑州市。现居住在金水区纬一路军区10号院8号楼23号,属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军区社区。 1970年10月在军区牛奶厂工作中被风吹铡草机压伤,造成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第一关节处离断伤。经河南省军区直属门诊部鉴定为工伤,残废等级三等甲级。1976年9月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1981年8月由国家民政部再次确认为因公致残并换发此证。 自我父亲1970年因公伤残后,包括领取、换发革命军人伤残抚恤证期间,曾多次要求上级部门给予伤残抚恤,但军区却以我父亲因公致残档案和原始医疗证明丢失为由,拒绝为我父亲落实伤残抚恤待遇。直至我父亲办理退休时,军区也未能将相关伤残档案和信息向地方民政部门移交。至于伤残补助抚恤未能领取,老人家今年84岁了,每每想起此事都要唠叨几句, 伤残档案属国家民生档案,应该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和机构,怎么说丢就丢了呢!难道就没有补办的规定和政策吗?请问领导,我父亲的情况可以解决吗?现省军区门诊部当时评残医生,知情人均健在,都可以为我父亲证明。再拖几年,恐怕就真的没办法了。急切盼望回复和解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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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8-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