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工程集中建设分批验收
提交时间 2021-05-07
咨询内容 我是人防审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一种情况请问如何处理? 该项目整体建设的有人防工程,目前主体验收已经通过,设备安装接近尾声,大概还需要两个月时间可以人防竣工。但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有两栋楼需要近期交房,且这两栋楼地下室有防空工程。请问:一、我们可否按照 豫人防【2021】27号文件 附件1 的要求出具 附件5竣工验收备案的函? 二、如果能出具,那么该项目近期需要交房的这两栋楼虽然建设单位只竣备楼上不涉及地下室,但这两栋楼地下室有防空工程,与 附件5 内容有不一致的部分怎么办?我们可否根据实际情况对函的关于工程描述的内容进行修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5-1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防空地下室应与民用建筑同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对防护质量合格,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竣工认可文件;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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