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河南省人防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提交时间 2026-02-04
咨询内容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豫人防〔2018〕97号,此文件现在是否仍然执行并有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6-02-09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相关企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应资质即可开展相应人防业务。《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豫人防〔2018〕97号)不再执行。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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