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防化设备安装施工资质 |
|---|---|
| 提交时间 | 2023-03-03 |
| 咨询内容 | 你好,麻烦咨询一下,我们项目是普通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局部人防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施工特级企业,防化设备安装总包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安装(设备生产厂家资质手续齐全,且已备案),不需要再另行分包。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3-03-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国人防〔2017〕57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管理办法》(豫防办〔2013〕11号)有关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的企业,应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其中,战时通风设备的生产安装,自2017年4月17日起不再实行资质管理,由从业企业按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安装。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