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李积谷算不算抗战老兵,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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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8-13 |
| 咨询内容 | 李积谷,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1月出生,现年90岁,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洋河供销社退休职工,现居住洋河供销社家属院,主要简介如下: 1940年10月参军,在信阳(信应)新兵大队集训后转入新四军第五师兵工厂; 194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职务; 1950年10月编入中南空军,在第三修建分部工程营工作; 1958年4月按照组织安排复员,等候安排工作; 1958年8月到洋河公社运输站工作; 1960年调洋河公社铁木社工作,任厂长; 1963年9月调到洋河供销社工作,任营业员; 1985年8月在洋河供销社以职工身份退休。 主要战斗经历:在新兵大队集训转入新四军第五师兵工厂后随部队南征北战,参加无数次战斗,其中有著名的新五师突围战和淮海战役等。 获得荣誉: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尉军衔;1956年3月获独立自由奖章一枚和解放奖章一枚。 抗战老兵身份认定 :我于2005年1月9日和1月16日分别以“要求恢复军转干部身份,落实相关待遇的申请”和“要求恢复身份,落实相关待遇的请求”向平桥区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但均以没有档案记载而拒绝。 我1958年4月是按组织的安排复员,而不是自愿复员,复员回原籍后就把相关档案报交到原信阳县委组织部,档案是怎么遗失的我不得而知,按组织安排复员而等候安排工作,又怎么是自愿放弃干部身份呢?我现有的历史证件就不能证明我参加革命及其经历吗?历史证件中的记载就不是历史档案吗?经多次申诉,平桥区供销社2005年1月25日调查报告中关于“该同志曾在新五师当过兵,并担任过副连长职务”的认定,等于承认了我参加革命的历史。2011年,经区社保局等部门协调,由“退休职工”身份改为“建国前退休职工”,退休待遇比正常退休职工高10%左右,不及离休人员的50%,而且对我抗战老兵的身份没有认可。 从以上情况看,我算不算抗战老兵?应该享受什么样的退休待遇?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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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08-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