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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调整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1-11-19
咨询内容 您好,关于投资项目概算审定以及调整有几个问题想咨询。第一,在豫发改投资〔2019〕330号文件之前是哪份文件在约束投资项目概算审定以及调整相关的事务?请告知具体文号以及文件获取方式。第二,如果因为政策变化造成概算金额需要增加时该如何启动概算调整?如果有申请调整概算职责的机关不履行职责、不向原概算审定机关申请概算调整,那该怎么办?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是否能主动申请启动调整?或者说能否向原概算审定机关举报,由原审定机关主动调整来解决问题?再或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问题?第三,项目概算调整程序总体需要耗费多少工作日?能否快速完成调整?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11-26
回复内容

亲爱的胡宗毅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建设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以及资金来源,并附具有关支撑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由有关部门报本级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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