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建设项目审批 |
|---|---|
| 提交时间 | 2022-03-15 |
| 咨询内容 | 1、在批发市场用地上规划建设生产性质的生产车间,是否按照工业项目中的生产车间免收易地建设费? 2、在仓储物流用地上规划建设生产性质的生产车间,是否按照工业项目中的生产车间免收易地建设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2-03-18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不能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修建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有关规定执行。免于履行人防义务的建设项目详见《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豫人防〔2021〕27号)附件2。详情请咨询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