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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液化石油气,居民生活用液化气充装站项目该核准还是备案?
提交时间 2020-07-16
咨询内容 居民生活用液化气充装站项目。是用汽车运输到本站再给居民气瓶分装出售。该企业自然资源部门(规划、土地)手续能办齐全。     我们在工作中,企业多次咨询是以备案还是核准形式立项,有意见分歧。根据lay雷竞技《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核准目录中;第二项:能源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请问:     1、此类项目是由住建部门出具意见后由县发改委按居民生活燃气设施备案?还是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我们该怎样执行?     2、液化石油气存储设施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办理手续是否一样?           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07-17
回复内容

亲爱的贺娇娇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一章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该条例,其中条例所称燃气,包括液化石油气等。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鉴于以上条例和部门职能分工,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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