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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社会团体收费与扣证问题咨询
提交时间 2018-01-12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 个人是一名小导游。17年以来,导游管理办法新规执行,年审制度废止,电子导游证开始进行换发工作,在民政厅登记的“河南省导游服务中心”负责本人证件的换发工作。 现在,该民非单位以 不补交年审费用的名义 扣着国家行政机构下发的导游证,想咨询下: 1.该民非单位是否有收费的资质与许可 年审制度去年废止,个人15-16年未进行年审,应该是不会产生年审费用的,年审废止后 追缴年审费用 是否合规? 导游年审制度早已形同虚设,旅行社挂靠的导游在换发证件时均未补缴年审费用;本省开封市的导游服务中心也未要求补缴年审费用,仅郑州市的三个导游服务中心 均要求补缴年审费用,是否合规? 2.河南省导游服务中心是否有扣国家证件的权利? 不补缴年费,河南省导游服务中心将我们的证件扣在手里不给,请问民非单位 也有政府的执法权了么? 静待答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1-29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电话:0371-6550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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