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工业建筑改变规划用途需要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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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11-20 |
| 咨询内容 | 一个工业用地范围内的生产性建筑,实际上变更用途,变为餐厅饭店等纯商业项目,被建设单位分割销售或出租,人防部门已按照工业项目出具人防核实意见,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追缴易地建设吗? 另该项目现有一栋建筑(原为生产性建筑),已经改造为商业,该建筑在办理规划手续时,需要出具人防意见,请问这栋建筑应按照何种性质对待,生产性建筑或者是商业建筑?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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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11-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工业用地范围内的生产性建筑,变更用途为餐厅饭店等商业项目,若已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使用功能的,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防〔2021〕27号)文件要求,需要履行人防义务;若未按照规定变更功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