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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工业建筑改变规划用途需要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吗?
提交时间 2023-11-20
咨询内容 一个工业用地范围内的生产性建筑,实际上变更用途,变为餐厅饭店等纯商业项目,被建设单位分割销售或出租,人防部门已按照工业项目出具人防核实意见,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追缴易地建设吗? 另该项目现有一栋建筑(原为生产性建筑),已经改造为商业,该建筑在办理规划手续时,需要出具人防意见,请问这栋建筑应按照何种性质对待,生产性建筑或者是商业建筑?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11-20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工业用地范围内的生产性建筑,变更用途为餐厅饭店等商业项目,若已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使用功能的,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防〔2021〕27号)文件要求,需要履行人防义务;若未按照规定变更功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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