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
提交时间 2017-01-03
咨询内容 郸城县是贫困县在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中,我村被定为试点村,村委要求我村村民每户缴纳600元安装费用,符合国家政策吗??管道只是路过自家门口,剩余工程自家安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7-01-19
回复内容 你好!经周口市水利局核实,郸城县水利局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说明了情况,解决该村饮水问题,是由县里使用十二五结余资金解决,该村不属于贫困村,参照十二五建设标准,需要受益群众自筹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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