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对豫人防〔2021〕27号中附件5适用范围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1-06-30
咨询内容 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一部分地下无防空地下室,按照豫人防 〔2021〕27号中规定附件5适用此项目,但此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下已交付使用(已交付使用3年以上),请问这种情况豫人防 〔2021〕27号中附件5是否适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7-05
回复内容

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豫人防〔2021〕27号文件不适用其实施前已建设项目。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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