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对豫人防〔2021〕27号中附件5适用范围相关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21-06-30 |
| 咨询内容 | 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一部分地下无防空地下室,按照豫人防 〔2021〕27号中规定附件5适用此项目,但此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下已交付使用(已交付使用3年以上),请问这种情况豫人防 〔2021〕27号中附件5是否适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1-07-05 |
| 回复内容 | 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豫人防〔2021〕27号文件不适用其实施前已建设项目。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