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问题
提交时间 2026-05-22
咨询内容 2019年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企业(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特殊情形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的指导意见(豫安委办{2019}13号)”,规定:“八、涉及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维修、临时用电等九大危险作业的”应直接判定重大风险。想咨询问题如下:1、该文件是否还在有效期内,省内企业是否还要按照该文件执行?2、根据该文件是否所有的这九大危险作业都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回复时间 2026-05-2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3年9月,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93 号),将《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企业(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特殊情形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的指导意见》(豫安委办〔2019〕13号)列入宣布失效文件目录,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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