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1948年12月淮海战役中牺牲烈士王天生同志家属人员抚恤金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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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2-05 |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安阳县王天生出生于1925年生前所在第十一师三十团战士,在1948年12月淮海战役中牺牲,享年23岁未结婚无子女,只留下一个妹妹王改芹。2014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1948豫烈字第015621号王天生烈士证明书。自烈士王天生1948年12月牺牲后,未享受人员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王改芹妹妹每遇提及此事欲哭无泪,望能引起重视、还烈士英魂一个公道。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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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2-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