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不跨越防护单元,人防地下室是否可以明敷PVC管用于监控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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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7-13 |
| 咨询内容 | 不跨越防护单元,人防地下室是否可以明敷pvc管用于监控线路?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1-07-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4.3要求,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各种电缆(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网络等)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在本条条文说明中,在其它部位的管线可按有关地面建筑的设计规范或规定选用管材。 谢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