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省局备案 |
|---|---|
| 提交时间 | 2021-07-29 |
| 咨询内容 | 您好,请问在河南省内医院开展的药物注册临床试验(已在药物临床试验公示与登记平台进行备案),需要到省局备案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1-08-01 |
| 回复内容 | 元木,您好。答复如下: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六条: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申办者在开展后续分期药物临床试验前,应当制定相应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开展,并在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提交相应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和支持性资料。申办者无需再向省局提交纸质备案资料。可具体咨询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567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