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退伍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问题
提交时间 2015-11-20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2011年的一名退伍士兵,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南阳市及各个县有没有执行过,执行的标准是多少,发放的形式是什么。请有关领导给予解答。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11-2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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