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易地建设费
提交时间 2022-04-25
咨询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其中第四条(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请问人防办执行此公告吗?此公告有效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4-27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第76号)第四条规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第六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该公告在有效期内,人防部门依法执行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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