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政策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5-23
咨询内容 1、本项目物流仓储用地,位于开封市杜良乡,不在城市或县城市规划范围,不属于《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是否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若需要,比例为多少? 2、《关于调整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还实行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5-24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规划区外的新建民用建筑,可不履行人防义务。

       2、《关于调整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已不再执行。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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