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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收养证办理
提交时间 2016-01-05
咨询内容 敬爱的领导,您好; 我叫孙绘彩(身份证号:412722198208017727),现在在上海打工,生活,成家并且有一个3岁的孩子,我想咨询下关于收养法的事情。 我有一个弟弟在2011年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半岁的侄子,弟媳在侄子一岁多时候改嫁,之后侄子就一直跟着我爸妈和我在上海生活。现在侄子快5岁了,马上就到了入学年龄,但因为没有法定的监护关系,所以很可能在上海上不了学,因此我想把侄子收养到我和我老公名下,因为我和侄子的户口都在老家,所以只能在老家办理。 想问下:因为孩子父亲去世,孩子的妈妈的联系不上,网上看到这样的孩子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是这样的孩子是没有被纳入社会抚养的体系之内,那请问孩子的爷爷奶奶可以作为送养人吗?我可以为孩子办理收养手续吗?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1-07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福利处,电话:0371-6590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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