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文件是否有效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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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9-18 |
| 咨询内容 | 2015年1月27日河南省人防办(豫人防[2015】10号)文件转发了国家人防办(国人防[2015]1号)文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文件”,请问这个文件现在是否有效。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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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9-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目前,财税〔2014〕77号文件在执行中,人防部门对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民用建筑,经批准后可减免此类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