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
提交时间 2016-09-09
咨询内容 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16〕9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建设工程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建设单位不再向政府部门缴纳,应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其他地市至今未见出台新规定,请问其他地市还向建设单位征收吗?省政府或住建厅能否统一下发通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中社会保障费征收事宜。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10-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向省政府咨询查询相关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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