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收费项目中行业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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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05-06 |
| 咨询内容 | 建设工地和搅拌站打井取水,宾馆、酒店打井取水应按什么项目缴水资源费。算不算特种行业用水,依据是什么。 望专家给予明确答复、急盼、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
| 回复时间 | 2014-05-22 |
| 回复内容 | 我省执行的水资源费标准是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豫发改价[2005]543号)执行的,各省辖市按照通知要求对所辖地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信中所提到的建设工地、搅拌站、宾馆、酒店取水属于行政经营类。至于特种行业的分类,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规定,请直接资询省发改委或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