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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 | 华创无视国法乱收费,千万资金欲入谁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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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12-07 |
| 咨询内容 | 金秋十月,本来是一个处处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可是我们三门峡市华创国际的几千户业主却愁眉苦脸的,事情的起因源于华创的开发商全然不顾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违规向我们这几千户业主征收燃气和暖气开口费。我们都是来自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和周边县乡的普通老百姓。辛辛苦苦积攒多年才在三门峡华创国际地产分期贷款买了套不大的房子,并且合同签订今年年底交房。 但是,从两周前开始,华创国际就逐户通知缴纳燃气、暖气开口费。 而根据政府颁布的政策法令来看,这明显是违规的。 相关政策有《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三政〔2011〕61号 发布日期: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其中,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建设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第十二条: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必须凭缴纳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入网手续。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华创国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2012年5月领取的,在《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发布日期之后。所以按政策是不应收取相关费用的。 现在华创国际地产电话通知我们必须缴纳此费用,还用“若不缴纳后果自负”等威胁性词语恐吓我们业主。并且华创国际声称有三门峡市物价局的批文收此费用,我们业主打电话到三门峡发改委询问,发改委明确表示没有出过什么文件给华创,也不可能出什么文件给华创允许他们收费。 另外,三门峡市政府公布的《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监督部门是三门峡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398-2608600 ),我们业主通过这个电话了解到,三门峡华创国际早已将此费用交给三门峡市政府,现在三门峡市政府迟迟不给三门峡热力、燃气公司拨款。(我们业主有通话录音,与财政局,与发改委,还有华创打电话要钱的录音我们业主都有。 我们就更不明白了,既然交过了,为什么还来向我们业主收费?三门峡市政府把这笔钱用到哪里了?为什么拨款不到它该去的地方? 自从事发至今,我们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给三门峡市政府主管各部门打电话反映此事,请求处理,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是渺无音讯,泥牛入海。 十八大以来,我党和政府实施了政革,依法治国理念逐步清晰,且以高效,勤政,亲民为基本执政方针,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基本路线,取得了全国人民的拍手称赞,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大趋势下,竟有个别政府为了一己私利,徇私枉法,置几千业主利益于不顾,逆风而动,背道而驰,公然站在正义和法理的对立面。 我们只想安安分分的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我们更要维护我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都维护不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那我们老百姓还能指望上谁呢? 面对华创国际的肆无忌惮和目无国法,我们只能用无语俩字形容我们几千业主的心情,我们难过的是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竟然对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没有丝毫的约束性,我不知道,我也不敢猜测,华创国际何以敢如此大张旗鼓和明目张胆乱收费,背后到底有几多玄机,我们都是局外人,不得而知。 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三门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三政[2011]61号)经市政府批准,已于2011年7月28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配套费。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为广泛收集线索、征求意见, 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规范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2011年7月28日以来我市在城 市配套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 (一)应缴未缴、应征未征、少征漏征以及重复征收的;(二)擅自改变征收范围或标准,存在随意征收、弹性征收等问题的; (三)未使用财政专用票据,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行为问题的;(四)对各类建设工程单位违规减征、免征,减免依据不充分、未按规定程序征收等问题的;(五)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建设单位违规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的;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违规向购房人收取城市配套费问题的; (七)征收人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的。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98-2608600 2608318 2928487 投诉邮箱:SMXPTF@163.com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财政局 603 室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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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4-12-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法规问题及解决途径,您也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证据将该情况向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反映。电话:0371-68080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