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退伍军人 |
|---|---|
| 提交时间 | 2018-05-08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洛阳市汝阳县2008年入伍士兵,当时属于城镇户口,有安置卡,2013年12月退伍,14年12月到县民政局安置办,安排我到县环境保护局就职,属于企业编制,该企业现在未被县政府和县财政局认可,一直以来都是以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来发的,现在该公司要撤编,领导要我们转为劳务派遣,请问领导是公务员,如果把领导降为事业编制的话,会同意吗?退伍士兵安置问题一直未解决,我们保家卫国几年,回来后地方也不认可我们,早知道这样我们就不该回来!希望省厅领导重视!习总书记说过: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国家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证明国家对退役军人安置问题重视,希望省领导替我们解决问题!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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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5-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