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模式宣传推广复制问题之我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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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8-12 |
| 咨询内容 | 从(民办发〔2013〕23号)到(民函〔2016〕200号)。这两个通知时间相隔两年半。(民函〔2016〕200号)通知的内容更具体,目标要求更清晰,试点成效压力更大,“前两三年和后两三年”的安排表明对时间要求更迫切。鉴于此,我们致函说明我们的见解,《我们与社会化养老环境同行》促进老年人人力资本的提升,早日成为为老服务生力军 ,这个方向没有问题。理论上也没有问题,落地实践大家共同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如果有可能我们非常愿意回答专家的拷问,更企盼聆听领导和专家的指导。 我们希望能多了解一点试点城市的相关情况,当然也更希望能得到试点城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北京景泰年华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公司 2016年8月5日 为老行者:刘林 郭聪 手机:18612631605 13901051605 电子邮箱:18612631605@163.com 附件: 1.《低龄健康老年人是非正规志愿长期从事为老服务的中坚力量》 2.《《我们与社会化养老环境同行》为老服务方案梗概介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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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8-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老龄处,电话:0371-65506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