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申请享受《伤残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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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5-09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邻导你好!我叫李兰中,男现年49岁,住南阳市,镇平县贾宋镇师洼村村民。1987年在一次紧急突发事故中,为拯救工友生命安全而导致自己终身残疾,左下肢自大腿根部断离丧失了劳动能力,给家庭生活带来很大困难!。近年来经过多方奔波寻找,于2018年2月2日被镇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于“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根据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我向镇平县民政局优抚科申请享受有关待遇,三个月过去,我到县民政局询问答复意见不能办理,理由是请示过上级南阳市民政局,对于我的见义勇为认定不承认,说我不是见义勇为。特此来信咨询,恳请上级邻导给出合理解答。非常感谢,急盼佳音。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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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5-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