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工程审批事项及人防工程验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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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22 |
| 咨询内容 | 1、我们项目是2019年开工建设的,我们项目按照总规划图进行施工建设(含人防图),我们项目处于a地块,总规划图中人防工程a类地块有一部分,相邻的b地块有一部分。我们开工建设后b类地块被拍卖 土地出让给另一家公司,该公司经过相关部门 修改了b地块的规划且通过了人防审批建了自己的人防工程(该地块人防工程位置与总规划图比较 变更了位置面积也改变了)。现b类地块工程已经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导致我们项目的人防工程面积按需建设的比例不足且不能与b地块地下工程相联通。 2、我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前期未经过当地人防部门的审批也未在人防部门履行报监手续,但我们一直是按照总规划图进行施工建设。现我们的人防工程主体已经建成,因地上楼栋群众已经入住,强烈要求使用地下室缓解停车难问题。经咨询当地人防部门,回复,我们项目属于未经过人防审批开工建设的项目,只能补建人防工程、不具备补建条件的要先进行处罚然后征收易地建设费。 想咨询:1。我们项目现在建设的人防工程能否通过第三方鉴定被认定为人防工程。2、b地块在土地出让未按照总规划图上规划的人防工程进行修建 修改了规划是否合规。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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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6-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先建设后办理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由人防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实施处罚。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等规定,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防护级别、建设规模、空间位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规划修改是否合规请咨询当地规划主管部门。 3.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