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医保政策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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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3-06 |
| 咨询内容 | 河南医保局您好,我是武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在武汉参加大学生医保而未参加本地医保,前段时间因疑似新冠肺炎住院观察,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的住院费用需要我自理吗?(我们太康县医院要求我缴纳相关住院费用,让我回武汉进行报销,但是据我了解国家有关规定并非如此,医院人员说我省都是这样,所以想进一步询问我省相关规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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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3-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医保明电〔2020〕2号)要求: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在诊断为确诊病例前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负担,省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帐,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您可到所在医疗机构了解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