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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的通知是否合法
提交时间 2016-05-18
咨询内容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14〕2号)第二条规定 经审核合理低价(以下简称合理低价)是以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预算价为基础,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对合理低价进行确认,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价格。  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以下简称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是指招标人将以经审核合理低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按要求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招标人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的定标方法。第二十三条 经资格后审合格且投标文件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被确定为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并直接进入公开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上述以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方法是否合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05-23
回复内容 您好,相关问题您可向我厅建筑管理处进行咨询。电话:0371-68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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