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物流企业内部使用阻隔防爆橇装加油装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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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7-22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 我公司为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意向采购一台防火防爆橇装式加油设备,设备长12.7米、宽2.7米、高2.8米。准备在本企业停车场内放置,用于公司内部作业车辆安全加注油品(0号柴油闭环闪点大于60°c)使用。作为汽车加油设备,防爆橇装式加油装置达到了安全、环保、便捷的设计理念。我公司采购的防火防爆橇装加油装置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生产资质,并取得国家资质相关检测机构的防爆检验,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3.0.3条规定:橇装式加油装置可用于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其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行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hs/t3134-2002)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购买的橇装加油设备在企业内部放置的选址、石化资质设计、防爆橇装式加油设备型号的选择均应符合消防相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我公司购买的橇装式加油装置,不属于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现咨询是否需要在贵单位的企业所属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用地规划。 诚以贵单位回复为盼! 联系人:乔玉慧 电话:13796794195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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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7-28 |
| 回复内容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物流企业内部使用阻隔防爆撬装加油装置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宜,现就该事宜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用阻隔防爆撬装加油装置属于设备设施,不属于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不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