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办理不涉及人防工程部分的民用建筑的人防认可文件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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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2-18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建设的玉清小镇项目,共有建筑物15幢,项目分期实施建设,人防工程在二期的8、9、12、13楼下及周围修建,且人防工程已完成主体,战时通风设备已签订了采购合同。目前,不涉及人防工程的一期项目1、2、3、5、6、7、10、11、a、b共计10幢民用建筑物已经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在办理这10幢不涉及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物时需要提供人防手续。我公司承诺人防工程与整个项目同步竣工验收(与二期同步竣工验收),如不能做到,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这样的前提下,人防办能不能为不涉及人防工程的一期民用建筑(1、2、3、5、6、7、10、11、a、b),且通过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后的民用建筑物出具情况说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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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2-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防空地下室应与民用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