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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切身利益问题
提交时间 2017-07-13
咨询内容 2017年3月4日,习主席在全国人大会议中提出,无论各界人士,只要对国家有贡献的人,都有付出,贡献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在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队队长,国家对农村下达的各项政策、任务、皇粮、农业税、粮油棉任务。当时国家提出,先国家,再集体,后社员口粮。每年都要完成各项任务,如完不成,全是生产队长的责任,完成皇粮5万斤左右,还有本村150口人全年吃粮标准。另外,还有当时军、烈、残,五保户、孤儿、赤脚医生、民办教师 都不参加农业劳动,也得队长负责他们的全年吃粮标准。 现在国家对这6种人,还有公社离退休干部,每月退休工资都是几千元,以上6种人现在都有低保、社保,唯有当时队长 分文没有。当时队长不动脑子想办法,领导社员,社员就是一盘散沙,什么任务也完不成。 所有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队长,算不算对国家有贡献?有付出?是否应给予补偿? 请领导倾听我的心声,给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7-14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政策法规处,电话:0371-659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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