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黑户”落户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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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5-27 |
| 咨询内容 | 领导好: 我家中有一个年龄17岁弃婴,属于“1999年4月1日以后未办理收养登记的私自收养无户口人员”且不符合收养条件。按照意见解决方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集体户口。 意见2016年12月已正式印发,但目前仍面对落户难的问题。家人多次向村镇及当地派出所反应,但仍得到“办不成”的回复,所以家人现在就像没投苍蝇一样乱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所以,想询问下此类情况落户的流程,怎样才能成功落户,毕竟孩子已经17岁。 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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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5-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电话:0371-65909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