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在城区地下水禁采区内打井取热不取水是否符合规定
提交时间 2026-07-16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原阳县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特此咨询换热井相关水利政策事宜: 原阳县政府已于 2025 年 12 月下发地下水禁采、限采范围划定通知,我县城区划入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域。我公司计划在城区建设供暖换热井,采用封闭式地埋换热工艺,全程只取地下热量、不抽取、不消耗任何地下水,无取水、回灌作业。 想向贵部门咨询确认: 1、水利部、河南省水利厅现行政策中,这种取热不取水的闭式换热井,是否允许在地下水禁采区内施工建设; 2、该类型换热井是否属于管控范围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项目是否具备实施可行性,需履行哪些水利相关手续。 盼予以政策解读与明确答复,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26-07-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原阳县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464平方千米,均已依法划定为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限制开采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承压水含水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开采地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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